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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软件侵权不能赖广告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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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媒体纷纷从“新闻”的角度报道了这件事,标题如《招聘要求熟练运用Office 引来微软查盗版》、《招聘广告上一句话引来微软索赔400多万》、《招聘信息成盗版侵权证据》等。这些消息的开头还提示:很多企业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会向应聘者提出“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的要求,但企业最好先确定自己使用的软件为正版,否则,这样的广告极有可能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值得公众特别是企业引以为戒。

这倒让笔者感到困惑:软件侵权案频发,引以为戒的到底应该是什么?

我们先回放事件:宁波一家知名企业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在意外和后悔的同时,也对原告究竟是如何获悉自己不当使用了盗版软件这一情况颇感费解。庭审时,谜底才揭开。原来,这家企业曾在某网站发布的招聘广告上有这样一句话:应聘者需“熟悉Windows 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微软公司获知这一信息后,立即查询了购买数据库,确认没有该企业购买正版微软软件的记录,由此推断其可能使用了盗版软件。微软公司起诉后还向法院提出了证据保全的申请。

不难看出,微软公司查盗版的精明和法律意识与这家企业版权意识的淡薄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媒体以《微软起诉企业软件侵权 企业免费使用软件时代已经过去》为题进行报道更为准确。


事实上,如果换个角度思考,这件事也许更有意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执法严明、不分内外,为取得充分证据突击进行“充电”令人感动。因为被告公司的办公地分布在四个地方,电脑众多,版权信息在保全时也容易被删除,法官还去专门学习了相关软件知识。

经过部署,法官突击来到被告公司,随机抽取了16台电脑,通过提取版权信息数据、拍照拍摄、拷贝等方法,固定了相关侵权证据。

与此同时,宁波市中院根据最近陆续受理的多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法院知识产权庭发出法律风险警告:目前企业和营业场所使用微软公司软件的比率相当高,但实际购买正版软件者不多,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计算机软件免费使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企业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和规范化角度看,这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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