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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腾讯与奇瑞“QQ”商标纠纷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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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腾讯公司在汽车领域注册的“QQ”商标因奇瑞汽车的申诉而被撤销,腾讯公司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腾讯公司与奇瑞汽车之间的商标之争已有近10年的历程。2005年5月19日,原告腾讯公司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

  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中关于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等规定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商评委经审理后,裁定将上述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腾讯公司诉称,2001年8月31日,腾讯公司即在第38类“信息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QQ”商标。经过广泛宣传及推广,QQ通讯业务的注册用户量由当初的500万增长到了如今的超2亿。在奇瑞汽车使用“QQ”商标之前,腾讯的“QQ”商标已经构成驰名商标,其公司在多领域注册“QQ”商标,是对“QQ”的保护性注册。而奇瑞汽车从一开始策划汽车名称到后期的推广宣传,都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标和企鹅公仔来达到宣传效果,这种侵权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在先权利。

  作为案件第三人,奇瑞公司在庭上主张,腾讯公司2001年注册的商标并非“QQ”字母,而是图形;奇瑞汽车2003年在汽车领域注册了“QQ”字母商标。因此,两个企业是在不同领域使用各自的商标,且奇瑞汽车在汽车领域的“QQ”商标早于腾讯,应予保护。

  作为本案被告的商评委则认为,自己的裁定完全合法,应予以维持。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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