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日审议通过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15年,使商标品牌经济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商标强市,我市提出了在2015年实现全市注册商标总量24000件,每年约3000件递增;服务商标达到3000件,净增约700件;争取组织南昌市更多的拥有自主出口品牌的重点出口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和消博会等一系列目标。
此外,争取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6件,净增6件;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300件,净增约150件,市知名商标总量达到250件,净增130件。记者注意到,凡被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南昌市知名商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政府按口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取得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协会等,市政府按口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