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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阻碍科学研究?基因专利撤销谁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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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据6月21日出版的《科学》杂志披露,美国最高法院于6月13日作出终审判决,剥夺为安吉丽娜·朱莉提供基因测试的Myriad遗传公司所持有的BRCA1和BRCA2基因的5项专利权,理由是作为“自然产物”的人类基因不应成为专利授受的对象。

基因专利败诉虽不意味着Myriad被判“死刑”,但从此必将掀起一场肿瘤及其他疾病风险预测产品的商业竞争热潮。

 

每个人拥有的基因多达3万个以上,BRCA1和BRCA2只是其中的两个基因而已。但由于BRCA基因突变与癌症发生存在直接关联,因而通过基因测试预测患癌风险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Myriad正是利用BRCA基因专利提供的排他性保护,开发出“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BRAC Aalysis试剂盒,以畅销15年的销售业绩攫取了巨额利润。

然而,从Myriad获得BRCA基因专利权开始,围绕着天然基因是否应该给予专利保护这个问题,政界、学界、业界、法律界的争论从未停止过。

基因专利是否阻碍科学研究?

在Myriad看来,他们每年为100万患者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还为经济困难的患者减免基因检测费用,而且他们建立的大型临床与遗传数据库,使得许多临床意义不明的基因突变得到解释。他们还辩称,目前已发表的BRCA相关论文接近一万篇,没有理由认为基因专利已经阻碍了科学研究。

詹姆斯·沃特森是一位因发现DNA双螺旋结构而闻名遐迩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他坚定支持人类基因组计划,但在基因专利上却持反对立场。他认为,律师和法官错误地理解了专利与科学研究的关系,他们以为专利能够促进科学家去发现更多基因,但实际上专利却成为法律控制基因的“寡头”。

Myriad似有滥用BRCA权利之嫌,他们规定即使临床试验涉及的基因测试也必须在他们的实验室内进行。同时,Myriad对BRCA测试产品的垄断销售使巨大的利润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原本是不需要付出那么大代价的。BRCA专利的弊端也许不在于影响科学研究本身,但它一定会削弱行业之间的商业竞争。

基因专利注销的“余波”

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否意味着美国迄今已授权的上千个基因专利将寿终正寝呢?我们拭目以待。不无遗憾的是,最高法院的判决还留下一个“尾巴”,那就是仍然允许人工合成的互补DNA(cDNA)申请专利。真核基因与cDNA的区别是前者由外显子与内含子组成,而后者仅有外显子。法官显然忽略了信使RNA(mRNA)也是“自然产物”的事实,而cDNA就来自mRNA的逆转录。

按照这次专利诉讼判决的逻辑,凡自然产物皆不得申请专利,预料今后人胰岛素、人细胞受体、华法林(口服抗凝血素)、酶类、细菌、微生物及其他生物制品的专利权也会被注销。事实上,在Myriad诉讼案件判决前,最高法院已对普罗米修斯实验室诉讼案予以结案。在该案中,最高法院裁定:血液组成与药物剂量之间的关系只是重申自然法则,而对自然现象的观察结果授予专利权必须遵循更严格的规范。

按照自然产物不得申请专利及人工产物可以申请专利的准则,将来从人体内分离的胚胎干细胞恐怕不能获得专利授权,而通过导入外源基因诱导产生的多能干细胞仍可拥有专利权。

败诉公司是否步入穷途末路?

正当人们为基因专利败诉而欢呼时,Myriad并不认为是一次挫败。即使官司赢了,BRCA专利照样会在两年后到期。况且,在Myriad总共24个BRCA专利中,此次仅撤销了5个,而该公司还拥有500项与BRCA测试有关的外围专利。更值得炫耀的是,公司即将在2015年推出一次性测试25个高危基因的肿瘤风险测试仪(myRisk Hereditary Cancer)。

站在消费者角度,由专利带来的额外收费弊大于利,而站在公司角度,由专利提供的安全保护利大于弊,关键是做到“两害相权取其轻”。企业仍要寻求产品的专利保护,否则没有资本公司愿意为无知识产权的产品投资,但专利的权利要求应该定义得更窄一些,而且不能只对公司有利。同时,专利权人应奉行“研究免责”原则,即科学研究涉及的专利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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