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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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 | j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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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5-05-15 13:37:04
这不算侵权的。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由此可见,你的问题是不算侵权行为。现实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红旗 连锁超市和红旗轿车;中华香烟和中华轿车。这是比较出名的,如果是不出名的品牌,你可以在不同的行业里面查到很多相同的商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