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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内容中,发表权中“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是什么意思?
悬赏知识币:0 | 提问者: Mo****** | 提问时间:2015-05-02 19:26:06 | 问题类型:知识类问题

著作权内容中,发表权里“公之于众: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中“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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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1条)

 

这是著作权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关于发表权的“公之于众”应被理解为行为本身,也就是只要有了“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的行为,不论其结果是否真正实现了“公众知晓”,都是“公之于众”,行使了发表权。

回答人:辅导团队老师:丁辰 回答时间:2015-05-04 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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